流出物管理

台山核电站放射性废气、废液年排放量远低于国家规定排放标准,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年产生量符合设计标准。 台山核电站目前放射性流出物排放量按照生态环境部2018年4月批复的《关于台山核电厂1、2号机组环境影响报告书(运行阶段)的批复》(环审[2018]4号)中批准的年限值执行。其中,放射性废气排放的年限值分别为:惰性气体145TBq、卤素1.38GBq、气溶胶514MBq、氚15.6TBq、气态碳14为1.48TBq;放射性废液排放的年限值分别为:氚141TBq、液态碳14为112GBq、其余核素12.7GBq;台山核电站放射性固体产生量的国家年限值为单台机组76.2m³/年,原始设计值为单台机组76.2³/年,当前设计值执行标准为单台机组76.2m³/年。

放射性气体排放量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放射性液体排放量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

放射性固体产生量

2024
2023
2022
2021
2020
2019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