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由中国广核集团、法国电力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原粤电集团)共同投资,负责台山核电一期工程的资金筹措、建设、运营和管理,并承担最终的核安全责任。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的注册地址为台山市赤溪镇铜鼓村委会核电生活区6号(台山核电现场总部办公楼)4楼。
    作为台山核电站的建设、运营单位,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践行中国核安全观和协调、绿色、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将核安全置于管理最高位置。我们承诺:
    公司将始终坚持“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始终向社会、环境负责任的态度,运行好台山核电站,向社会奉献安全、清洁、稳定的电力。所有与核电站安全有关的重要活动都要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将核安全置于最高的优先位置,这一地位不会受到生产、工程进度和经济效益的制约和影响;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时、真实地向社会通报核与辐射安全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