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开展核电重大专项设施及平台开放共享试点

发稿时间:2018-02-09  【    】

7日,能源局官网发布了《关于开展核电重大专项科研设施及验证平台开放共享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申请条件、申请程序等内容,值得关注的有:(1)企事业单位投资建设和购置的用于核电技术装备研制开发和试验验证的设施及平台,可自愿申报开放共享。(2)各单位应尽快梳理符合开放共享条件的设施及平台信息,于2018年1月31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三份(另附电子版文档光盘)通过邮寄等方式报至联系人。(3)管理单位提供开放共享服务可按照成本补偿和非盈利原则收取费用。(4)对于具备产业化应用特征且开放共享效果较好的设施及平台,推动建设成为国家级试验验证平台,打造符合我国自主核电标准规范要求的设备技术认证体系。(能源局)